一、適用范圍與基本要求
適用對象:新制造、使用中及修理后的光電積分式藍光白度計(非熒光白度計)。
核心功能:通過模擬人眼視覺感知,在特定光源下測量物體表面反射的藍光能量,量化白度值。
檢定周期:一般不超過1年,使用頻率高或環境惡劣時需縮短周期。
二、計量性能要求
分級體系:分為標準級、一級、二級,精度逐級遞減,滿足不同場景需求:
標準級:示值誤差≤±0.5,重復性≤0.1,適用于計量檢定機構及高精度工業現場。
一級:示值誤差≤±1.0,重復性≤0.1,適用于多數工業質量檢測。
二級:示值誤差≤±2.5,重復性≤0.2,用于要求較低的快速檢測。
關鍵指標:
零點漂移:標準級≤±0.1,二級≤±0.2。
示值穩定性:標準級≤±0.2,二級≤±0.5。
三、檢定條件與設備
環境條件:
溫度:(23±5)℃,相對濕度≤80%。
電源:電壓(220±22)V,頻率(50±1)Hz。
其他:無強電磁場干擾、無強烈振動,儀器需提前2小時置于實驗室內。
標準設備:
系列標準白板:一組4塊,表面均勻漫射,380nm~780nm范圍內平均輻亮度因數分別為90%~99%、80%~89%、70%~79%、60%~69%,相鄰白板平均輻亮度差>5%。
檢定設備:優先使用與被檢白度計幾何條件相同的分光光度計或光譜測色儀(符合JJG178-2007對I級或Ⅱ級規定),也可使用標準級白度計(需經上級計量部門檢定)。
四、檢定項目與方法
外觀檢查:確認儀器安裝穩固、光源穩定、讀數清晰、調節器正常工作。
工作白板驗證:
使用標準白板校準白度計,確保其白度值>80且在檢定周期內。
零點漂移:
用黑阱校準零點后,10分鐘內記錄最大漂移量。
示值穩定性:
用標準白板校準后,3分鐘內記錄最大漂移量。
示值誤差:
測量4塊系列標準白板,每塊重復3次,取平均值與標準值之差的最大值作為誤差。
重復性:
測量平均輻亮度因數為60%~69%的標準白板8次,計算標準偏差。
五、檢定結果處理與證書
合格判定:所有項目符合對應級別要求,出具檢定證書并定級。
不合格處理: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,注明不合格項目。
記錄與證書:原始記錄格式和檢定證書內頁格式見規程附錄A、B。
六、規程更新要點
分級擴展:從兩級增至三級,新增標準級。
標準白板升級:數量從2塊增至4塊,輻亮度因數范圍更嚴格,增加相鄰白板輻亮度差要求。
方法優化:
示值誤差測量次數從6次改為3次。
重復性測量次數從6次改為8次。
熒光測量排除:明確規程不適用于熒光白度計或熒光測量結果檢定。